面对10万罚款喊冤 秀水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作者/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06-04-28 点击:857 引用:大连商标在线

经过听证会程序,朝阳工商分局维持了对秀水市场罚款10万元的决定。昨天秀水市场表示,对此处罚决定仍不服,他们已于前天向市工商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朝阳工商分局的处罚决定。

朝阳工商分局在4月3日举行了听证会后,在4月21日将最终的处罚决定送达秀水市场,决定书上称,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至4月期间在市场内公开销售假的“HERMES”、“GUCCI”、“LV”等箱包,违反了《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朝阳工商依据两法规,责令秀水市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要求秀水市场在接到处罚书15日内缴纳10万元罚款。
   
秀水市场在前天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表示,他们不认可针对市场的售假公证书,“完全没有公信力,这是一份不公正的公证书”。秀水市场认为,朝阳工商分局“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要求市工商局撤销处罚决定。据悉,市工商局将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的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