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烟集团获得郭沫若“红旗渠”手迹使用权

作者/来源:东方烟草报社 发布日期:2006-04-28 点击:1069 引用:大连商标在线

从4月24日在京举行的郭沫若先生“红旗渠”手迹授权使用推介会上获悉,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获得了郭沫若先生“红旗渠”手迹的合法使用权。

近年来,新郑烟草集团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企业与郭沫若先生的后人经过协商后,取得了“红旗渠”手迹的合法使用权。
 
 新郑烟草集团总经理赵志正介绍说,随着“红旗渠”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对品牌的尊重,不仅要从大局出发,对于细节的考虑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要尽可能避免犯错误,避免能够避免的问题,否则将给品牌本身带来负面影响。他表示,今后将继续支持郭沫若纪念馆的建设,让更多的人在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中体会到中国文化的精髓;同时加强对品牌的管理和市场运作,让更多的人了解红旗渠精神,将红旗渠精神发扬光大。
 
 本次活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举行,受到了多方关注。中国烟草学会理事长杨传德及来自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的有关领导,当年参加红旗渠建设的老同志,郭沫若先生的后人参加了推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