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真诚邀请海内外企业和个人来开发‘浪漫之都’品牌产品,挖掘其巨大的商业价值,让该品牌走进千家万户。”昨日,在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局长柳振万给成功注册后的“浪漫之都”商标做起了“广告”。
“大连没有名山大川,没有千年古刹,但有一个很好的旅游思路,先做目的地再做产品的新颖观念,开创了国内外旅游业的先河。”柳振万称,大连城市旅游的特点不同于别的城市,到大连旅游,不是看几个景点,而是首先看这座城市,“浪漫之都”旅游城市品牌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潜力。
“浪漫之都”作为大连旅游的无形资产,历时10年,也经历了城市间的激烈角逐。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同意受理大连市关于“浪漫之都”为城市形象称谓的注册申请。与此同时,大连又提出把“浪漫之都”作为商标,对相关的43个系列产品领域进行全面注册,到今年4月底终于注册成功。从此,大连终于有了保护自身城市旅游品牌的法律依据。
柳振万称,要通过评选“浪漫之都”旅游餐馆、“浪漫之都”名牌导游员等形式,挖掘“浪漫之都”品牌的内涵,同时,还要通过一些文化手段来放大“浪漫之都”的品牌影响。目前,“浪漫之都”电影《马背上的玫瑰》正在进行后期制作,“浪漫之都”电视剧《导游小姐》正在紧张筹备中,“浪漫之都”歌曲也正在创作中。
大连还将搭建“浪漫之都”品牌的有效载体,初步考虑建设或重新命名“浪漫大道”、“浪漫广场”等标志性旅游场所,完善“浪漫之都”品牌构成、增加广大市民和海内外游客感受度和体验度。
此外,大连将创新“浪漫之都”旅游品牌宣传形式,在做好“浪漫之都——时尚大连”品牌宣传的同时,还要把大连的主要旅游景点、餐饮、文化等宣传出去,要在“浪漫之都”大背景下,突出“海”的特色,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季节,推销不同的旅游产品。如对欧美中老年市场,推介邮轮最佳停靠锚地,对北欧和俄罗斯推介夏季“3S”、购物和康复理疗,对日韩推介高尔夫、商务旅游等。
如何申请使用
“浪漫之都”商标的注册人是大连市旅游协会,其他单位和个人须经大连市旅游协会授权许可方可使用。商标使用原则为自愿申请,大连市旅游协会会员单位和其他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使用“浪漫之都”注册商标。
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复印件(三资企业应另外提供批准证书及其复印件)。
商标使用年限为二年,拟申请延用“浪漫之都”商标的企业,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协会提交新一轮的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
未经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浪漫之都”商标,对擅自使用“浪漫之都”商标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