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未经核准 擅自标注被查处

作者/来源:江门日报 发布日期:2006-08-21 点击:1068 引用:大连商标在线

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龍”,未取得《商标注册证》,就用起了“××龍﹖”标示的包装盒。近日,该注册商标申请人受到查处。

近日,蓬江工商分局北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辖区检查一摩托车配件加工场时,发现场内存放有大量包装盒,其中部分印刷标注有“××龍﹖”商标。发现这一情况后,执法人员要求加工场老板、商标注册人提供《商标注册证》,但他只能提供去年5月26日国家商标局发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经调查,原来,该注册商标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经受理后,还没有取得《商标注册证》,误认为只要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受理,就获得核准注册,于是便委托一纸品厂加工印刷标注有“××龍﹖”商标的包装盒,用于对其产品进行包装出售。该所执法人员依法查封其涉嫌冒充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盒4500个。

据了解,如未成功注册商标,而擅自在其标识上打上“﹖”标志的,则构成冒充注册商标,将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