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明者欲从名中“淘金”
作者/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05-10-21 点击:2033 引用:
大连商标在线
“普通老百姓的名字也可以用作企业的名称字号了!”济南市工商局昨天推出优化发展环境措施在省城市民中引起很大反响。今天不少市民纷纷到工商部门咨询有关事宜,更有个别精明的人见机行动,欲利用一些名字同名较多的特点从中寻觅商机。
今天上午,在济南市中区工商分局企业注册局,刚上班就来了一位姓虞的市民,他说自己正准备开一家百货商店,看到报纸上说以后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的名字非常高兴,看完报纸就往工商局跑,打听一下到底如何办理。注册局的工作人员耐心地进行了解释,虞先生领了办理手续相应的表格,高高兴兴地回去了。“一上午就有5个人咨询相关事宜,”该工商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吴雷告诉记者,打电话的或亲自来局里咨询的有的想办个体执照,有的想注册公司,人们对今后能以自己的名字去堂堂正正地开张营业非常感兴趣。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对于使用个人姓名作为企业名称,过去一般在文化、卫生、教育、体育等领域中享有一定知名度的自然人,在开办独资企业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开办企业时,可以以其个人名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等。对于普通人来讲,出于对企业名称规范管理,工商部门一直不提倡使用。而今后,省城普通老百姓也能像名人一样,可用自己的名字去开公司办企业。
在采访中发现,因为可以用普通人的名字给企业注册名称,就涉及到一个名字同名在注册中“碰头”问题,不少精明的人已经从中看到商机,准备抢先一步将名称注册下来,然后再申请商标保护,如果与其同名的人以后再想使用的话,就要掏腰包对名称有偿使用了。在天桥区红桥工商所,一位不愿对外透露姓名的人就来打听,自己准备办理一家服装加工企业,不仅要用自己的名字注册名称字号,同时还要将其注册商标。
“因为我的名字很大众化,同名的人很多,要是我注册并申请了商标的话,以后与我同名的人想再用的话,就得有偿使用。”这位精明的商人很坦率。
省工商局商标处的有关负责人认为,自然人将自己名字用于企业名称,并不是谁想用就用,而是经过工商部门严格核准后才可以。与一般的名称企业注册申请一样,经过查询后,只有不重名,工商部门才予以受理。因此,公司名称使用自然人名字蕴含一定的商机,但前提是统一商标和企业字号,即将注册的企业名称与商标登记一致起来,因为只有商标才允许实行有偿使用和转让。另一方面,商标名称与企业字号的统一,有利于企业进行宣传,节约品牌传播费用,也有利于消费者牢记和识别。像在国外的很多商业活动和社交活动中,某些企业老板的名字叫不出来就用商标的名字来代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