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5日),记者见到一种名为“克林顿莱温斯基”的避孕套产品在广州街头被广为派发。这些搭上名人车边的产品是否真会令消费者一见难忘、销路大开呢?市民又是怎样看待这种用名人效应为商品销售开路的做法呢?请听报道。
时下,很多企业以“名不惊人死不休”的高标准为产品起名,他们特别喜欢拿名人的名字来做文章,不少用法令人哭笑不得。例如“蟑死已”(章子仪)成为某种杀虫剂的名字,猪食料被冠名为“猪食茂”(朱时茂),“膨立圆”(彭丽媛)成为丰胸产品的名称;“克林顿莱温斯基”更是被打上了某种避孕套产品的外包装上。
这些名称背后的幽默,市民是否体会到呢?别出心裁的名字是否真使人印象深刻呢?“我对名人的我不感兴趣,用什么自己有主张,我认为有用就有用,没用就没用”“觉得很可笑,因为这两个人是以性丑闻出名的,你还要用来做商标,无非是想吸引别人的眼球,吸引人家的注意力,实际有没有这么好的作用,就真是要打个为什么”“一个商品我觉得好用的话或者大家都需求的话,我觉得它的名字怎么样都没有多大关系”。
那么,这种做法违不违规、侵不侵权呢?某律师事务所的王明德律师说:“国家商标法规定,违反公共道德的就不应该给它注册,我觉得不妥当,因为它代表不道德的男女关系”。
据了解,所有商品的商标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的核准,三个月内无异义的商标将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