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设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12日就西班牙著名画家毕加索的继承人诉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公司侵犯其商标使用权一案作出判决。欧洲法院在一份声明中宣布驳回毕加索继承人的诉讼请求。
毕加索继承人的诉讼理由是,戴-克公司注册的“Picaro”商标与“毕加索”(Picasso)过于相似,违反了欧盟有关商标不得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规定。毕加索继承人在车辆领域里拥有“毕加索”这一商标的使用权,并且已经将这一权利转让给法国汽车制造商标致-雪铁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