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转让商标
牛栏山酒厂被索赔500万
作者/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06-05-26 点击:1193
因认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以下简称牛栏山酒厂)在白酒产品上使用了自己的“甑流”商标,北京汇成酒业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汇成酒业)将其告上法庭,索赔500万元。昨天上午,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还没开庭,汇成酒业的代理人就将作为证据的9大桶5公斤装牛栏山白酒拎上了法庭,并依次摆在了桌子上,很快,法庭内飘出了一股酒香。
汇成酒业诉称,1994年,他们注册了“甑流”商标,但牛栏山酒厂擅自使用与“甑流”商标相同或相近的文字,称为“牛栏山甑流酒”和“牛栏山甑馏”。
牛栏山酒厂的代理人称,“甑流”是指没有经过掺兑的原浆酒的俗称,是被行业和市场都认可的高度白酒的通用名称,在国内很多白酒企业内都被广泛使用,不具有专用性质。
另外,牛栏山白酒产品的正式商标是“牛栏山”而不是“甑流”,“甑流”只起到了描述商品的作用,因此不够成侵权。昨天,此案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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