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转让商标
为争一商标博弈四载余 美尔雅赢了德一纺织品公司
作者/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发布日期:2006-08-15 点击:914
华中商标事务所昨透露,该所近日收到国家商标局发下的《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德国茉恩茉纺织品有限公司所提异议不成立,准予湖北美尔雅公司注册“摩杰摩尔MOJMOR”商标。
美尔雅公司为让品牌走向世界,于2001年5月通过华中商标事务所代理,申请注册了“摩杰摩尔MOJMOR”商标,2002年5月14日被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核准,并刊登在第831期《商标公告》上。
然而,2002年7月,德国茉恩茉纺织品有限公司对此商标提出异议,理由是他们已在中国先注册了MORE&MOREALIFEPHILOSOPHY”商标,并认为被异议人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在字母构成、整体外观和发音上都构成近似。
2003年2月,美尔雅公司收到商标异议书。2003年2月27日,该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答辩,认为自己的商标由中文“摩杰摩尔”和其英文谐音“MOJMOR”组成,其文字与英文是被异议人的独创,有较强显著性,两商标发音、含义等均不相同,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国家商标局支持此观点,因此核准美尔雅公司的“摩杰摩尔MOJMOR”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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