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转让商标
“宁强雀舌”为陕“叼”来证明商标
作者/来源:华商报 发布日期:2006-09-11 点击:1046
近日,“宁强雀舌”茶叶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注册为证明商标,这是陕西继“韩城大红袍”花椒、“紫阳富硒”茶叶之后的第三件证明商标。
近年来,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积极引导农副产品注册商标,
保护农副产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贯彻中央部署,促进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重要举措。
“宁强雀舌”茶叶是当地的主导产业之一,但一直没有注册商标,无法形成品牌优势,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向政府汇报,并支持、引导该县茶叶开发中心申请注册“宁强雀舌”证明商标。经过两年多的积极努力,“宁强雀舌”终于被批准注册为证明商标。这将形成产业育品牌、品牌壮产业的良性循环,并必将在提高农民收入、扩大生产规模、开拓市场、扩大出口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的贡献。
小资料:证明商标又称保证商标,我国商标法定义为: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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