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转让商标
云南“普洱茶”地理商标将于7月启用
作者/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日期:2007-05-15 点击:1616
据云南普洱茶叶协会的消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云南省将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启动“普洱茶”地理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据介绍,早在1999年7月,云南普洱茶叶协会便开始申报“普洱茶”证明商标。经过6年多努力,国家商标局于去年10月31日正式向云南普洱茶叶协会颁发了《“普洱茶”商标注册证》。“普洱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获准注册,使“普洱茶”成为云南省继“文山三七”和“呈贡宝珠梨”后第三个获准证明商标注册的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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