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分转让商标
六人被控售假“燕京”商标
作者/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06-02-21 点击:915
因从山东购进400多万件假“燕京”啤酒注册商标标识到北京销售,昨天,张某在丰台法院受审。与张某同时站在被告席的还有一起销售假“燕京”商标的另5名被告人。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间,张某先后多次从山东德州、菏泽等向赵某、李某购买了400余万件非法制造的“燕京”啤酒注册商标标识。运到北京后,张某又找到路某,两人在丰台区新发地市场等地,将这些商标成套卖给杨某、王某等人。
庭上,6人都表示认罪。张某称,赵某和李某专门负责帮他到外地的“商标厂”购买假“燕京”啤酒注册商标标识,一套成本不到1角。张某花四五角买进后,加到假“燕京”啤酒上销售。但刚卖出100余件就被抓获。
丰台法院宣布,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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