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大连商标在线铭旺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
正在加载...
大连地区知识产权领域大型资讯平台,请记住网址:http://www.tmzone.cn
商标要闻商标查询注册指南法律法规经典案例书式下载商标知识
您的位置: 资讯平台»商标要闻»山东首起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判决 白兔商标胜诉
部分转让商标
福达平
  • 商标名称»福达平
  • 商品类别»33
  • 更新时间»¥50000
温琳雅
  • 商标名称»温琳雅
  • 商品类别»25
  • 更新时间»¥35000
瑞可兔
  • 商标名称»瑞可兔
  • 商品类别»25
  • 更新时间»¥35000
山东首起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一审判决 白兔商标胜诉
作者/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日期:2006-04-14 点击:1013

借助在商标数据信息中巧妙加盖的企业图形商标和人为制作的一些“错别字”,济南一家商标信息公司在北京海淀区法院打赢了我省首起网络著作权侵权官司。法院认为,经过重新编排、修改的软件数据库依法享有著作权,而未经许可复制则属违法侵权行为。据悉,这类网络著作侵权案在全国十分少见。

济南白兔信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商标代理及商标信息经营的公司,也是中国商标专网(www.cha-tm.com)的所有者。该公司按照商标查询与注册的专业需求,对公告中的信息进行了重新汇编和录入,并先后在部分数据中加盖了“小兔子”形象的商标标记,故意制作个别既不影响使用又不易被察觉的错字、别字,以区别于原信息。山东省公证处对该公司的一系列防范行为先后给予了公证。
   
2003年5月,白兔公司发现一域名为:www.86tm.com的商标网站提供的查询信息剽窃本公司的商标数据库,该网站将白兔公司的商标数据作为其对外出售的软件基础数据,侵权行为已持续了两年多。济南白兔公司将对方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白兔公司的商标数据库享有未经许可不得营利性复制的权利。侵权网站的复制行为用于经营,显然侵犯了白兔公司的著作权,对原数据库的解密行为同样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4月7日,海淀区法院一审判令该侵权公司立即将网站上具有济南白兔特征的商标数据删除,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网站首页刊登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赔偿经济损失11000余元。

添加到百度搜藏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雅虎收藏 添加到del.icio.usdel.icio.us 收藏此页到VIVI收藏此页到VIVI

2打印文档  r关闭窗口  5返回顶部      7 上一篇下一篇 8
本站免责声明
  • 凡本站注明“来源:某某某”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或其单位所有。
  •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有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站联系。
用户登录面板
请输入您的用户名:
请输入您的密码:
最新加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