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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布十大商标侵权案名单
作者/来源:半岛晨报 发布日期:2007-04-28 点击:1504
自2004年下半年大连市工商部门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的打击力度以来,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285件,案值1230余万元,罚没款402.5万元,没收并销毁一大批服装、眼镜、手表、箱包等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在众多的侵权案件中,市工商局选出了具有代表性的10大典型案件。
其中大连丽明公司销售假冒世界知名商标眼镜案案情比较严重,对社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当事者大连丽明贸易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在西安路某大型商场租用场地,销售假冒“Burberrys”、 “CHANEL”、“Adidas”、“Gucci”等世界知名商标的眼镜,被工商依法制止,没收假冒商标眼镜352副,并处罚款2万元。
另一件是秦玉武侵犯“名佳”商标专用权案,当事人秦玉武于2005年9月在甘井子东方家园租用场地销售红木家具,使用“名佳红木”商标字样,其行为侵犯了他人商标专用权,被依法制止,并处罚款5万元。
另外,10大案件还包括:朴范学假冒耐克商标案、玉雕厂销售假冒世界知名商标商品案、姚国海假冒“红梅”味精商标案、瓦房店某种子公司侵犯“东单”商标专用权案、瓦房店某水泥公司侵犯“长城”商标专用权案、开发区先锋门业公司侵犯奥林匹克特殊标志专用权案、王淑萍销售侵犯“蓝带”商标啤酒案以及钱成德销售侵犯“实德”商标专用权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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